主旨:本部「115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」徵件期間自114年8月1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,請協助公告訊息並轉知所屬推薦參加,請查照。
說明1:依據本部114年5月6日臺教社(四)字第1142401219A號令修正發布之「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說明2:本獎項表揚對象包含:
說明3:凡有下列事蹟者,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:
說明4:本獎項採推薦方式辦理,「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」相關資訊請至官網(網址https://nlaward.moe.edu.tw/)瀏覽,並惠予協助廣宣與推薦。
說明5:旨案委託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,相關問題請電洽服務窗口吳冠廷先生/黃韡熙小姐,聯絡電話:02-87875555分機607/209,推薦資料請郵寄:110403臺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1號9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