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2025高科大青藝獎典藏徵件比賽」延長徵件
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函
主旨:
請貴校惠予協助轉知藝術、人文與設計相關學院系所,宣傳「2025高科大青藝獎典藏徵件比賽」延長徵件,甄選簡章及海報已於網站公告,並鼓勵學生及所屬踴躍報名參加,請查照。
說明:
1.網路報名:請於114年09月15日(星期一)24:00止,完成線上報名申請及資料登錄,網址為https://yaa.nkust.edu.tw/,逾期未完成登錄者,恕不受理報名。
2.皆以線上報名,初審通過者,本校將通知申請人提送原作參加複審;初審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;作品寄送及其獎項和相關規定,詳如比賽簡章。
3.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實施徵件簡章,如本徵件簡章未盡或修正事宜,隨時公布於活動頁面。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2025 青藝獎典藏徵件比賽簡章
一、宗旨: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(以下稱本校)重視人文藝術涵養,為提升本校師生的美 感視野與藝術鑑賞力,期望透過「青藝獎典藏徵件比賽」獎勵及收藏新生 代藝術家作品,實踐美學成長,藉此強化校園內藝術氛圍,使藝術美感融 入校園中,讓人文藝術美學與學生零距離。
二、主辦單位:國立高雄科技大學。
三、徵件時間:即日起至 114 年 09 月 15 日 24:00 止。
四、展出日期:114 年 12 月 6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(暫定)。
五、參賽資格: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在臺居留簽證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參賽; 以團體參賽者,其成員須有三分之一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在臺居留簽 證之青年藝術創作者,作者本人得報名參賽。作品如屬於集體性創作,由一 人代表填寫報名資料,並於報名系統填寫共同創作者。
六、徵件項目與內容: (一) 以視覺藝術類作品為主(含油畫、複合媒材、版畫、水彩及壓克力、 彩墨及膠彩、書法及篆刻、立體及雕塑、錄像、攝影、新媒體、其他 等),媒材技法與創作題材不拘,惟作品須適合保存、流通、運輸、於 公共空間展示。 (二) 創作媒材含有不適合保存、質地脆弱或不易展出者,不予收件,如參 賽者評估後仍寄出,收件有破損,主辦單位得不予賠償。 (三) 每位藝術創作者至多送審二件(組)作品。
七、報名方式及審查資訊:
(一) 初審 1、一律採用「線上報名」系統: (1)請至高科大青藝獎典藏徵件報名網頁 (網址: https://yaa.nkust.edu.tw/)登錄註冊,以進行線上報名。 (2)報名資料上傳完畢後,系統將以 E-mail 寄送確認信,請至 填寫正確有效之 E-mail 地址收信。 (3)如對線上報名系統之操作有疑問,請電洽主辦單位。 2、作品規格: (1)拍攝「創作作品」之全貌圖片 1 張及特寫圖片至多 2 張, 作品照片務求清晰,並不得後製修圖,如查獲得取消資格。 (2)圖片規格:檔案須為 JPG 檔,色彩模式為 RGB,300 dpi, 每張圖以 5 MB 為限。 (3)若為組件作品,務必提供完整組合之全貌圖。 (4)各類作品注意事項: ① 版畫、攝影類:需標明版次及版種(例如:A/P 版亦須註明 版次);攝影類作品需標明版次。 ② 平面作品:作品總尺寸 (含框) 以寬 500 cm X 高 240 cm 以內為限(如作品為組件,其元件組合後,尺幅應符合上述 限制)。 ③ 立體作品:長寬高分別為 200 cm 以內,尺寸及重量以適 合室內展出者為限。 ④ 錄像作品:需標明版次。
(二) 複審送件 1、初審通過者,主辦單位將通知申請人提送原作參加複審;初審 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。 2、作品送件請妥為包裝,並運送至主辦單位參加複審,如欲親送, 現場開立收據;採郵寄貨運送達者,運費由參賽者負擔,運送 過程所致損失,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 3、複審後未能通過典藏之作品,請創作者於接獲通知 1 個月內 取回,若逾時未取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。 4、平面作品送件宜完成簽名落款,並利於懸掛及展示。 5、立體及複媒類須有外箱或外盒包裝以利收退件。
八、展覽、頒獎典禮、作品保險
(一) 展覽日期:114 年 12 月 6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(暫定)
(二) 展覽地點: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
(三) 頒獎典禮:114 年 12 月 6 日(星期六)舉行 (暫定) (四) 保險: 1、通過初審並寄送之參賽作品,由主辦單位投保並負擔保險費用,保險 日期:自寄送到主辦單位日起至 115 年 1 月 31 日止。 2、參展作品運送保險由作者自行視需要投保,作品於運送期間損壞、遺 失等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
九、其他注意事項: (一) 凡參賽者,視為同意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。 (二) 申請人資料須確實,報名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,若有違者,須自負 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,追回獎金及獎座(狀)。 (三) 申請人如進入複審資格,因個人因素無法提交作品,得視同棄權,且兩 年內不得再參賽,主辦單位得將名額釋出遞補。 (四) 所有報名作品於複審期間不得提借。 (五) 初審資料請自行存檔留存,主辦單位恕不退件。 (六) 參賽者應自行取得創作中所使用之相關音樂、影像等著作同意授權,如 有爭議,由參賽者負責。 (七) 本校對展出作品有研究、展示、攝影、出版、宣傳、上網、製作為文宣 推廣品及不限地域、時間與次數公開展示及以數位化方式重製之權利, 並得將數位化之上述作品以上載網路或其他數位軟體方式,提供基於非 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、閱覽、下載或列印。
十、主辦單位聯絡窗口: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共同教育學院藝術文化中心電話:07-3814526 #13821 陳 小姐,或#22351 吳小姐。 Email:arts.nkust@gmail.com